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
在15年间骗得古稀老人近300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2005年,蔡某来到同事唐某家中做客,认识了唐某的母亲赵阿婆。熟络以后,蔡某就开始向赵阿婆借钱。一开始,蔡某说给唐某介绍工作,让赵阿婆给介绍费,赵阿婆就给了1千元。这就开启了蔡某的借款之旅。之后的15年内,赵阿婆先后借给蔡某近300万元,都是围绕着同一件事:蔡某向银行贷款。贷款需要手续费需要打点银行工作人员、疏通关系……蔡某隔三差五地来向赵阿婆借款,赵阿婆都一一答应,他没有许诺给我好处,我就是希望把钱借给他,他可以办好贷款,早点将钱还给我。赵阿婆不仅将自己的存款给了蔡某,还向自己的老姐妹徐阿婆和孟阿婆借款。赵阿婆告诉我要借钱给小蔡办理银行贷款,每次都说急着交手续费给银行,交了钱,贷款就可以办下来了。孟阿婆说,赵阿婆每次都是又哭又求,我看了很心软,就把钱给她了。但借出去十几万元,仍不见蔡某将贷款办好,也没有任何还款。2020年,蔡某又以银行办贷款向唐某多次借款。他分明就是把我们当成了提款机。唐某再也忍受不了,向公安机关报案。蔡某到案后交代,他没有固定收入,家里也没有积蓄。他借的钱大多用于借房子、父母看病、孩子上学等日常开销,有小部分用于贷款、还他人欠款。
许多人面对熟人、亲友的借款请求,出于信任、情谊,或是高额回报的许诺,轻易出借大额款项,一不小心可能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在此,检察官提醒,在出借款项前,需要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核实借款用途,同时,保持清醒,不要被高利息的承诺冲昏了头脑。
上海法治报作者 | 陈友敏 金玮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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