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税某等盗窃案----抢红包技术漏洞盗刷和兑换
▶案情回顾◀
2016年12月中旬至12月27日期间,被告人税某、杜某某、徐某某三人使用手机参与重庆某公司一款名为分贝直播平台的手机在线网上抢红包活动。在此过程中,税某发现该直播平台网上抢红包活动存在服务器系统技术漏洞。之后,税某制作了可以重复领取同一红包内贝壳币的软件,并发给杜某某、徐某某,教授二人前述软件的使用方法。随即,三名被告人违反分贝直播平台规则,使用该软件工具在抢红包活动时段,盗刷该平台大量贝壳币。同时,为迅速提升账号等级(等级越高,每日可提现的金额越高),三人采取用贝壳币兑换钻石,多次以互赠钻石礼物的方式互刷等级。最终,三名被告人按照1000个贝壳币兑换1元人民币的比率进行兑换,并通过各自的多个微信账号进行提现。经查实,被告人税某共提现5万余元,被告人杜某某共提现3万余元,被告人徐某某共提现2万余元。案发后,税某、杜某某、徐某某分别向被害单位退赔,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判决◀
▶观点评析◀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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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财物的手段
是区分盗窃行为
与不当得利的关键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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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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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自牟利而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