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知》来看,近期典型的诈骗方法为:不法分子盗用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的官方App信息后,冒用其名称、LOGO等制作虚假App,并将其发布至某APP托管服务分发平台上(非官方应用商店)。之后,不法分子在微信群中发布二维码,诱使金融消费者在扫描后进入该平台下载以假乱真的信托公司App,并以此诈骗投资者钱财。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实际上《通知》早在11月中旬就已经下发,自查整改工作一直在积极有序地推进当中,但因为目前没有信托公司公布这次的自查情况,所以也处于隔岸观火的状态。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在助力信托销售渠道建设方面起了很大作用,除了App、微信公众号,一些网站或者大型科技公司也在帮助信托公司引流,这些创新销售渠道存在一定与现有监管要求不相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