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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抢红包功能相信大多数用户都不陌生,小小的红包抢到手气最佳,本意只是娱乐群友加强互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竟盯上了微信红包中的随机金额功能,将其转变成一种的工具。近日,昆山法院就对一起利用微信群组织网络案进行了宣判,小小的1元红包,居然暗藏总额过千万的赌局。
基本案情
小曾便被拉进一个微信群里,此群每天举办抢红包的游戏,虽然金额不大,却时常有人晒出几十万的收入,小曾也沉迷其中。
为了获取筹码,群成员拉拢身边兄弟,发展自己的下线,形成了老乡吃老乡,朋友吃朋友这种近乎传销式的发展。仅仅2个月左右,小曾就300多万。等到输的一无所有时,小曾才想起来。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群是一个有着明确分工的犯团伙。群主承租办公地点,拥有专门发包、制表、财务、管理等人员。此外,通过比较红包末两位数字大小进行20至100倍率的,并且每局结束后有专人统计输赢并发给参赌人员确认,每局庄家按照倍率抽取闲家所押总额的4到6个点的抽头。
随后,该犯团伙组织人员因涉嫌被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依法对该犯团伙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某、陈某、杜某、汪某、李某伙同他人以共同盈利为目的,在微信群中以抢红包、比大小方式,赌资累计超过1500余万元,情节严重,均构成,因涉案人员有积极退赃、认认罚、自首等情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昆山法院依法判处该团伙成员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提醒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用微信平台发红包、抢红包早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活跃气氛、增进感情的方式,这也让很多居心不良的人嗅到了商机。微信虽然与传统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换汤不换药,其性质、危害是一样的。微信网络有三大特点:一是不法分子建立了专门的微信群,这就等于有了场所;二是有明确的抢红包规则,这就等于制定了方式;三是不法分子从其中有抽头、获利,不是纯娱乐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本案中陈某贞等7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抢红包的形式,隐蔽性强,内部组织架构完备、人员分工明确,大,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7名被告人全部判处实刑。
那么看似日常的娱乐消遣被犯分子利用,如何把握娱乐和的界限呢?法官介绍,亲友间日常互发红包、主要为联络感情、活跃气氛等,且不涉及到营利目的,并不违法。与网络的区别在于是小额互发、没有获利抽头,可视为赠予,不算是违法行为。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群主或者发包手等存在抽成获利情况就有可能。
如今,利用微信红包的网络层出不穷,这种手段隐蔽、传播迅速的违法犯手段极易让人迷失自我,深陷其中。在此提醒大家,为了自身和家庭的健康,应提高,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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